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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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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猛然坠落半空,天界从物到术,都不可为凡人目及,只要被看上一眼,就会失去效力。原汀曾说这是天道对凡人的偏爱…偏爱?哈…

    惊鹊在遍地横尸中驻刀而笑。云外信,渡荆门,人唯二不分彼此的时候就是生与死。我沿着血汇的长河逆流而上,倒在岸边的面孔都是一样的年轻——数十年恩怨,死斗至今,双方老病早枯骨,青壮残存余,而今满门皆死灭。

    “惊鹊…”话语出口,才发现我的声音居然在颤抖,“惊鹊…来…”

    惊鹊往我的方向偏过头,而后慢慢地把脸转过来。惊鹊皮肤很白,也很光洁,像素绢,像净绸,像遗落人间的一段皎洁月光,但此时阳光正好,月色本不该存在。

    惊鹊身形晃动了一下,似乎是想向我走过来,但他没有迈开步伐。他定定地看着我,云中君脱手而出,他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哥哥…”我把惊鹊抱在怀里,他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我,看着我,就像他从前做的一样。二十年磋磨,只有他性情大变,也只有他一如既往。

    “哥哥,看着我,看着我…”惊鹊死死地抓住我的手,“看着我,哥哥。你总是看着他,你看着别枝哥哥…我只是个变数,是我插足了你们的生活…但是哥哥…我忍不住,我忍不住…你看着我,你为什么不来看我?哥哥…你看看我…”

    我握着惊鹊逐渐冰凉的手,只能一句一句地抱歉:“对不起…我只是…”我只是,我只是什么呢?我就是偏心,我就是以为惊鹊还小还不懂,我把他当成孩子,却从来不给他孩子最需要的注视和关怀。

    “对不起…”

    “我很高兴…哥哥…那真是一段好时光…”惊鹊的目光涣散开,这段月光终于要乘着风,回到他高寒清冷的云端去,“要是哥哥多看看我就好了…”

    最后一点生命也随这声叹息幽幽逝去。月色终究不能存在于日光里。

    我亲吻着惊鹊的额顶。惊鹊仍旧是那个惊鹊,他走出了澶州,却永远困在槁余庄。但他又有什么错呢?只不过是他心中的那个孩子还没有死去。追寻过往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没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

    惊鹊也只不过是,和他心中的孩子一同睡去罢了。希望他们的梦里,有一个比我更好的楼岚起。

    我拾起云中君,惊鹊一直随身带着它的刀鞘,收刀归鞘的一声唰响,仿佛回乡游子的叹息。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一个好归宿的,所幸每一把刀终于都能归鞘。

    一只手搭上我的肩头,冰凉的温度隔着衣物都能感受得到。我把惊鹊搂在怀里,把云中君递给叶鸣蝉:“拿着它。”

    叶鸣蝉接过刀:“你…”

    “曾经…”我缓缓开口,声音已经是我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平静,“这把刀屠灭我楼家七百八十九口。”

    “今日,云中君饮血楼氏第七百九十人。”

    叶鸣蝉神色突变,他攥紧云中君,又猛然烫手似的松开,眼见云中君即将落地,我伸手一托:“但你要拿好它。”

    “第七百九十人,原本应该是我。”我握着叶鸣蝉的手腕,帮他抽出云中君,“我欠你一条命,和一段好人生,但我还不上了,债多不压身。只希望沾了我的血,你不会做噩梦。”

    叶鸣蝉猛然挥开我的手,云中君被抛掷出去,落在地上发出“叮哐”一声。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一字一句道:“你欠谁一条命?不是我的债,我不收。你究竟把我当成谁?噩梦我不愿意做。你在怪我谋杀平野客?你把他的死算在我头上?莫非叶氏无人?莫非我不曾家破?楼岚起,你我不过同病。”

    “我没有怪你。”我说,“人命债再怎么算下去,也不会有理清的一天。”

    “既然旧事不论,那就跟我走。”叶鸣蝉按着我的肩头,他的手依旧冰凉,让我克制不住地打了个寒颤。

    “我说了,待此间事了,我还等得起。”

    第80章 不如意事

    观颐

    开头几天我还能不吃不喝枯坐整日,等到第一口水米下肚时,我才恍然意识到我居然开始从悲伤里走出来了。

    这可真是,前所未有的,令人意想不到的快。惊鹊已经归葬澶州,白玉碑和越别枝的青石碑竖在一起,白玉稍微比青石矮一些,澶州一时实在很难足够大的玉料,白玉的墓碑于是矮了一点,也窄了一点,看上去,就像是边上依偎着的青石碑的幼弟。

    叶鸣蝉甚至还没来得及说出“这不是你的错”之类的老套开脱论调,我就自己走了出来。人生真是没有过不去的坎,生命足够漫长的时候,就能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可以习惯的。

    真是可怕的习惯。

    叶鸣蝉陆陆续续给我找了不少打发时间的话本子,内容大同小异,多是家破人亡的少年一朝奋起得拜名师平步青云手刃仇人最后名马美人赢尽天下,诸如此类的故事。里头还混进了一本走向清奇的,开头还是家破人亡的少年一朝奋起得拜名师,结果突然笔锋一转名师死了仇人自尽了少年感觉人生没有意义了干脆遁入空门结果剃度的时候理发师父一个手抖给少年头皮开了个口子然后少年就因为伤口感染死了,也不知作者创作途中到底受了什么刺激。

    最让我惊喜的倒是另一本同样格格不入的书,竟然是《碧玉蜉蝣迎客酒》的续篇,讲的是公子遭了刀客仇人的报复,被抓去以血祭刀,放干血液掏空内脏打碎骨节挑断经脉的几乎只剩一张人皮完好的尸体还被挤挤塞塞装了个箱子给刀客送过去,刀客惊怒旋返,一人单挑百众仇家,最后拿百人的心头血把公子的尸身泡了三天三夜,公子淋漓着满身鲜血复活归来和刀客拥抱,一起去过他们江湖纵马的快意人生,前篇的情仇恩怨就此一笔勾销,破镜重圆得比没碎时候还要好。我合上书卷,感觉自己浪费了三个时辰的生命。

    摸着良心说一句,要是活死人只需要以百易一,那可真是简单不过,我没有什么下不了手的。话本里之所以敢这么写,就是因为它只是个话本,正常人没有当真的。

    我把那些个话本通读了一遍,文笔超群者有一十又一,情节入胜者有二十差五,两相具备者不过七八,剩余都只在浪费读者生命一道有功,篇幅长如老妪裹脚布,内容贫如三年饥荒田,也不知写的人和看的我哪个更有毅力。

    于是我不禁开始闲极无聊地想叶鸣蝉莫不是也是靠着这种东西撑到今天的?但这种揭人伤疤的话我不会问。

    我不问,叶鸣蝉却自己来讲。讲他从小的生活,讲他未生时即有异象频发,还有仙人赠物赐名,是全家的期盼和骄傲。

    我问他喜不喜欢这个名字,叶鸣蝉说都叫了二十年了,哪里有喜欢不喜欢的,都习惯了。哦,又是习惯。真是可怕的习惯。

    然后他讲他的抓周礼,叶家是大家…曾经是大家,大的小的各式各样的物件铺了满屋满地,宝马良驹都牵了一匹来,绑了红绸戴了花,站在一地金银细软笔墨纸砚里。

    我问:“那你抓了什么?”

    叶鸣蝉伸手去摸胸口,但他胸前什么也没有,他愣了一下,收回手,才说:“我抓了那颗珠子。”

    他胸前原本戴着那颗严霜木珠的。

    “它装了匣放在一边,母亲原本准备周礼后给我戴上的,结果我自己抓了它。”叶鸣蝉说,“然后我打开匣子,把它抓在了手里。”

    抓周抓一个珠子可不好说,抓文房四宝,那是文人命;抓刀缨剑穗,那是练武材料;再不济抓一手胭脂水粉,都能说是风流子。但抓个珠子,总不好说是将来要出家,从小先抓个念珠吧?

    我问叶鸣蝉:“然后怎么说?”

    “那匣子用的是菩提拈花锁——说来天上竟然用的人间古锁么——总之我将那盒子开了,母亲便欢喜地叫了一声,父亲也欣慰地抚掌大叹。”叶鸣蝉停下来,喝了一口水,继续道,“但那锁早就是开着的了,匣子只不过虚掩着。”

    我当然是开了锁才送人的,我还不至于缺心眼到那种地步,菩提拈花锁失传了多少年,当年我家的锁匠就是最后一代传人。再次,叶鸣蝉还有个误会,天界并不用人间的古锁,天界根本不用锁,但这就没必要为他开解了。

    “再之后?”

    “之后…”叶鸣蝉想了一会儿,才慢慢说下去,“我学了一手上乘的开锁技巧,这算么?在那事…发生之前,我差一点就要解开菩提拈花了。”

    那事是什么事,我们都闭口不提,我又问:“武艺呢?为什么不提?”

    “那是更之后的事了。”叶鸣蝉慢吞吞道,“我没有师父,但我会开锁,那时普天之下已经没有什么锁拦得住我了。锁住的东西不一定就安全,反而是在告诉别人:尽管偷,就冲这儿来,一偷一个准。”

    我笑了一声,但很快又笑不出来了。武道这条路上,虽然是“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但毕竟还是要一个领路人的。一个错过了最佳修武年龄的,无人引领的孩子,要在这条步步荆棘的道上走出名堂了,太难了。实在太难了。

    “路子有很多,硬打硬的,柔克刚的,气带劲的,一条一条地试过去。初开始的时候还试着要想话本里说的那样,融会贯通,融会贯通——你不要笑,话本都是没学过武的人写的,但我也没学过——后来发现有的东西就是融不汇贯不通的。我没有办法,那时我已经看了很多东西了,我忘不掉——我天生不能忘——忘不掉就走不脱,于是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什么也做不了。后来我就不想这些了,忘不掉就不忘吧,我就到铁匠铺子里去,挣一口吃的,也看一眼刀。”

    叶鸣蝉想再喝一口水,但杯子已经空了,于是他提壶倒满,喝了几口润过喉咙,再继续:“我自己打了一把刀,很普通,也很脆弱,拿它劈了几次木桩,也就断了。但握上刀的那一刻我就想:哦,我明白了。忘不掉的东西也不必忘了,我明白了。”

    叶鸣蝉的武道是刀,这可真是不幸。刀为百兵之霸,蛮横无理,上手了,就是要杀人的。云中君是一把刀,也很不幸。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人不得不生,不如意事就有十之八百九十九万九。

    这可真是不幸。

    第81章 龌龊浮生如走电

    观颐

    生活是一件比生存难得多的事情。人有目标的时候,只要生存就可以了,但人只要松懈下来,就会发现生活可真是难,很容易将就一下,就变成了苟活。

    叶鸣蝉慢慢地也不再有故事讲,也不再有话本送,等到我们两相对坐默默无言的时候,讲故事的人就默认换成了我。

    我的故事就很长了,要往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追溯回去。我的故事太长了,长得我以为自己应该记不起源头,开口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

    我出生在深州,深州是个好地方,王母挥袂抛珠玉,酒神饮醉倒金樽。大道所崇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深州都有。一夜暴富在深州,倾家荡产也在深州,人间所能想象的一切泼天富贵和极乐欢愉都在深州。我出生在这样的深州。

    楼家把持深州百代千年,积累的财富是不可估量的,我从小就不知道什么叫做“不好”。不?没有不,我可以为所欲为。不好?没有不好,我有的一切都是最好。

    我从小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更不知这话还有更重要的后半句——过犹不及。

    但有些东西,真的是必须在人生某个特定阶段学会的,一旦错过了时间,或者永远也学不会——这种后果倒还轻一些;或者还有第二次机会,但那就要付出极惨痛的代价了。

    种种果报中见种种罪,人事因果,常在轮回。兰因都能成絮果,何况我一开始种下的就非善因呢?

    我的故事很长,长到还没有讲完,我就先倒了。战争没有打败我,果报没有击溃我,一路走到今天,没想到居然中了水土不服的招。

    汴州给人的感觉就是淡。生活平淡,气候温和,人民也不算热情,连口味都是淡的,淡菜淡汤淡酒。我努力适应汴州,最后感觉血管里的血都变淡了,也没被汴州接受,水土不服这当头一棒打下来,依旧把我判定为外来人。

    医嘱只有一句饮食清淡,叶鸣蝉照做不误,殊不知我就不适在清淡二字,几番折腾下来水土还没服,我先不服了。

    “烈酒。”我把粥碗推开,“红泥、浸月、倒金樽,只要是烈酒什么都好。”

    “没有。”叶鸣蝉说,“汴州没有烈酒。”

    “深州有,让我回深州去。”我坚决道,“我要回深州。”

    叶鸣蝉意外地没有反对:“好,我陪你回去。”

    人一旦开始有念想,一切心事心情就都要为了这个念想让道,这是好事,很多事会因此变得容易许多。

    叶鸣蝉雇了一辆车,就慢慢地走,路上一片小树林都能绕上两三天。时值夏末,盛夏余热未散,初秋凉气刚起,冷热适宜,很是宜人。

    路边的风景也很好,一棵树有一棵树的挺拔,一朵花有一朵花的漂亮,哪怕是一棵草,一只甲虫,也要努力舒展身体,显出最鲜亮的颜色。

    我很少有这样静下心的机会,心态是需要磨练的,除了衰老,没有什么是能够随年龄的增长自然获得的。而我连衰老也没有得到。

    沉淀,沉淀,苦和痛沉落下来,淀积起来,就叫做阅历。阅历是和生活讨价还价的筹码,阅历足够了,就可以和生活交换安宁。是少年意气折损殆尽,只用于老来苟且消磨余生的安宁。

    偶尔看到一颗歪歪扭扭的树,一朵不那么漂亮的花,一颗恹恹的草,一只丑丑的甲虫,也很新奇,如果惊鹊还在,一定要让他也看一看。不止美景有观赏的意义,不美的东西有时也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