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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抽象障碍记忆障碍逻辑倒错性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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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里,我又一次想起有位22岁的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逻辑推理:想到进化论,觉得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所以人不应吃猪肉。又想到动物是由植物进化而来的。所以吃蔬菜也不应该。后来又想到植物是从土里生长出来的。所以不应该站在大地上。

    这个病例也是我一辈子不能忘记的。不能说它完全倒错。只是推理太极端,而且是非现实的,所以在精神病学中有个专门术语,叫“非现实思维”(derealistibsp;thinking)。

    比如,有位妻子因丈夫有一次走在马路上回头多看了一位妖艳、性感的女人,便坚决闹着要离婚。她的推理是:

    多看了别的女人→对别的女人发生了兴趣→对妻子不忠→离婚便是逻辑必然

    这便是非现实思维。它属于病理性质。如果这位妻子回到家冲着丈夫发脾气,那还是比较正常的,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若因此提出正式离婚,则属病态。

    关于逻辑倒错性思维,我想举些艺术领域的例子。

    比如有首唐诗叫《春怨》: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诗人金昌绪的逻辑思维是正常的、健全的,构思也很新颖、独特。全诗借用女子想念丈夫的口吻,设想在梦中到边疆辽西去和丈夫团聚。因为黄莺在树上啼叫,所以把团聚的梦惊醒了。女子有了埋怨,才起身,去赶走鸟雀。

    因果关系不倒错,合乎逻辑。

    如果把它写成逻辑倒错性思维,便属于病态,别人也看不懂,不会感染一代代千百万人:不得到辽西,啼时惊妾梦。莫教枝上啼,打起黄莺儿。

    这样的诗,便属于疯子的语词新作,相当于把一部电影倒放,谁能看个明白?

    再就是李白的“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诗人正是利用了时间前后逻辑顺序,视角奇特,结构新颖,方能以石破天惊的奇特手法取胜。若是写成“今人曾见古时月,今月不曾照古人”,便严重违反了时间前后逻辑顺序,只能是疯人的胡说和错乱。

    写小说、写剧本、导演,都应遵循健全的逻辑思维,切勿玩新花招,故弄玄虑,弄巧成拙,追求什么手法新颖。有一回我看一部美国影片,便摸不着头脑,看不明白。当然不是我的错,而是导演自作高明,玩新的蒙太奇。不过任何蒙太奇语言都不可陷入逻辑倒错性思维的歧途。

    音乐创作也是如此。比如指挥把贝多芬的《田园》颠倒来演奏,即先演奏第四乐章,再演奏第三、二、一乐章,那会是什么效果呢?或者更荒诞、病态的是:先演奏第四乐章最末一个音符,最后才演奏第一乐章的头一个音符(即采用一部电影倒放的手法),那又会是什么效果呢?

    工程技术领域同样不允许逻辑倒错性思维。比如造房屋。先造好第五层,再造第四、三、二和一层,最后造地基。等房屋全造好了,再去埋下水道、水管——这可能吗?

    这只能是疯人院的幻觉或非现实性思维。

    近十来年上海有千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我大概亲眼目睹了近30幢摩天大楼崛起的全过程(当然不是每个环节的细部),建筑工地上遵循的逻辑给了我难忘印象。

    在观察工地过程中,我重点考察了柱和墙埋在地下的扩大部分即房屋基础。基础的埋置深度大于5米的属于深基础。如果基础在承受荷载后受到破坏,房屋便会出现裂缝,甚至坍塌。

    所以一本《房屋建筑学》首先讲到的一定是基础,然后才是墙体与地下室、楼板层、楼梯与电梯、屋顶、窗和门。这才是健全逻辑的、现实的思维f疯子的思维却是非现实的,而且非现实同现实之间是绝缘的)。

    在世界建筑史上,一切建筑大师都按健全逻辑进行思维。它代表了建筑结构思维的真理,不能倒错(即错乱),否则楼房会“轰隆”一声坍塌。这是一点也不含糊的。

    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你要反对它,还要使用逻辑。几何学的发展逻辑是健全的,不是倒错。不可能先有了非欧几何,然后才有欧氏几何。这就像不能先有球面三角学,然后才有平面三角学。在平面几何学中有一条定理说:等腰三角形的底角相等。

    逆定理也成立,也构成了一条定理:一个三角形如有两底角相等,则为等腰三角形。

    不过在应用这一逻辑思维的时候,要小心从事。比如有这个命题:人有两只脚。但不可作这样的推理:凡是有两只脚的,都是人。

    乌鸦、白鹭、鸵鸟……都有两只脚,但都不是人。

    一部几何学的历史就是一系列天才几何学家进行健全逻辑思维结下的累累硕果。每条定理的得出,都是健全、正确思维过程的典范,令人赞叹。因为从逻辑上来说,它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的。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美。逻辑上的美是最高超的美。因为它要用智慧的心眼才能见出、洞察、欣赏到。

    为了写好这一小节,我特意跑到书店买了初中三年级用的《几何》。在讲到圆的有关性质,书上说:

    确定一个圆的基本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圆心,它确定圆的位置,另一个是半径,它确定圆的大小,两者缺一不可。

    仔细想想,这一陈述的逻辑思维是多么健全美妙啊!因为它无懈可击!上中学的时候,我曾读到过。当时太嫩,内心无动于衷,没有任何反应,更无逻辑的美感和满足感。只是今天我才强烈感受到了它散发出来的使人赏心悦目、沁人心脾的美和逻辑上的满足感。

    在本质上,它是一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数学逻辑诗。这可不是我小题大做。

    当然,要一个初三的少年能对上述的陈述产生一种逻辑上的满足感和美感,是过高要求。极少数人是例外。比如少年爱因斯坦,还有神童维纳、诺伊曼等人。这是普通人同天才的差距。

    为了说明这一差距,我想在这里安插一段爱因斯坦在12岁那年的一段心路历程,看看一条对绝大多数少年是无动于衷的初中几何定理,在他眼里,却是上帝的最高启示、感召和指引:

    在1946年回顾往事的时候,67岁的爱因斯坦说他是个早熟少年。当时,他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人生大苦闷、大孤独和大悲愤而不能释怀。一开始,他企图跑到宗教里头去寻找出路。12岁那年,他不再信仰世俗的宗教了,然后就坚决转向科学真理的探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