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红烧鸡爪
前面一直在写妈妈做的菜,其实我爸做饭也是相当好吃的,红烧鸡爪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老爸老妈的关系和相处模式,给我的印象大概就是平凡人的爱情,没有大起大落,有的只是日常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吵吵闹闹嬉嬉笑笑,但不管什么样困难的处境,什么可怕的事情也分不开。我现在的爱情观可能是受我父母的爱情影响,不希望以后会像那些小说里面说的刻骨铭心,轰轰烈烈,就是在经历过贫穷、疾病、日常柴米油盐后,还能在一起,一起从年轻走到衰老,磕磕绊绊,相伴一生。
家里的厨房大权一直掌握在老妈手里,仿佛那是她的专属战场,在那里,她就是那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老爸大概只有在冬天的清晨,起来给家人做个早饭。还记得事情发生在某个正常的周末,我从大学回到家里,大概很久不见,觉得这个女儿香的很,老妈兴冲冲的问我想吃什么,我说想吃鸡爪,老妈刚刚准备开始撸起袖子开干,我接了一句,老爸做的那种。那一瞬间,仿佛看见一个名为老妈的气球,瞬间漏气了。老妈一甩袖子,气呼呼地说,吃你爸做的,吃你爸做的,喂,说你呢,你女儿要吃你做的,赶紧去做!老爸也不生气,乐呵呵的去准备做饭。那一刻,好似看见了一个被解甲归田的老将的从愤慨、不能接受、到无奈、被迫接受的心路历程。
而此时,老爸已经骑上他的小电驴去菜市场买鸡爪去了。我们镇上的菜市场在这边的出镜率相当的高,没办法,谁让别人种类全还价廉物美呢!
老爸做鸡爪很精致,还要帮鸡把脚指甲剪了,然后剁成三块,方便我们啃。冷水下锅,煮开焯水,清洗,然后放入锅中,加入各种大料,开始慢慢煮,煮到收汁,鸡爪里面的汤都变成黏黏稠稠的,感觉胶原蛋白都流进汤里了。吃的时候,入口即化,用舌头就能轻易的分开鸡爪肉和骨头,吃掉外面胶原蛋白的皮,里面的脆骨也不要放过,嚼劲十足,脆脆香香。
已经很久没吃到过老爸做的鸡爪了,病痛早已将他折磨的再也不是那个脸色红润的中年男人,而是一个会笑嘻嘻安慰我们的小老头。虽然可能都吃不到了,但是,只要他还在,我就不要求别的了,这个就是命运最大的恩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