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 13 部分阅读

备用网站请收藏
    名出色的特勤人员。

    上级为云岚取的代号是白鸽,代表和平的意思,一点都不霸气,可是所有听说过白鸽的人都知道她不好惹,这几年她所接的任务从无失手,而且从不迁就别人,永远都是任务第一。

    这日,上级给云岚下达了一个保护科研教授撤退的命令,这几年国共合作破裂,基本都是在互相争夺人才,争夺政权,云岚知道这是必然的结果,国家总得有一方来统一领导,如果没有这个历程,统一得太轻松,政权势必不稳,也不够强硬,抵不住外族入侵,她总不能在这护着一辈子。

    所以云岚没有做什么多余的事,只是完美的完成每一次上级下达的任务,帮领导争夺更多更好的资源,又慢慢的将当年在美国买的军事设备一点一点的交上去一些。云岚对同胞的复制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只要有了原版,翻版根本不是问题。她也不怕上级怀疑调查她,反正她只需要一个名正言顺为国家做事的身份,其他的随便他们怎么查,她又没做过什么对国家不利的事。

    这次的保护对象李教授是一位机械和物理的双料科学家,上级命令将他从杭州护送到海,那里有秘密的兵器制造厂,需要李教授去研究云岚上交的新式步枪。本来这是一次很简单的任务,但却在李教授这里受阻了,他是一个狂热的科学家,他虽然很想去研究新式武器,但在杭州的研究他也不愿意舍弃,资料、实验、半成品等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估计两卡车都装不完。

    还有他夫人的骨灰,因为他身份特殊,公墓并不允许他无故迁走,需要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可此次转移是秘密行事,速度自然是越快越好,要是暴露了,又会引起很多麻烦和不必要的牺牲。云岚试着劝说他,这些都是可以妥善保存,日后再找机会回来取的。可李教授在这方面却非常坚持,他认为到处都是战火,他连活到哪日都不能确定,这些东西不带在身边和扔掉有什么区别!

    最后云岚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只能采取特殊手段了,她趁夜去公墓将李夫人的骨灰盒取出,然后将李教授用迷丨药放倒。云岚把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入空间,怕有遗漏,她连垃圾桶都原封不动的收了,然后拎着李教授出发去了上海。等几日后李教授醒来,发现自己在上海法租界的一间别墅里,暴跳如雷的冲云岚发作了一顿。

    云岚之前看他昏迷不醒还以为药下的重了,现在见他这么有活力也就放心了,悠闲的说道:“李教授,我已经将你要求的东西都放在了别墅的仓库里,你可以去清点一下,如果还缺什么,可以和我说,在我没有新的任务之前,还可以帮你去杭州取一下。”

    李教授怀疑的看了她一眼,急忙去仓库清点自己的宝贝去了,云岚用空间装的,自然什么都没缺。当看到他夫人的骨灰也被小心的放置之后,李教授终于露出了笑容,看云岚也越来越顺眼。他一直以为这次转移不会成功,还很遗憾无法接触到最新武器,结果这位白鸽却将他的要求都完成了。

    他曾经听说过有一个高官在转移的时候,女儿太过娇气不配合,总是给身边的人惹麻烦,最后上级派了白鸽去接手,希望女生之间能好沟通一些,结果白鸽到了之后一个手刀就将那女孩儿敲晕带走,粗暴的完成了任务,没想到如今他也有幸体验了一次。

    云岚暂时没有任务,就和李教授一起在兵工厂研究武器,武器是她交上去的,她在西点军校也学过许多知识,这些都给了李教授很多帮助,让他的研究少走了不少弯路。李教授对自己的专业领域是极其热爱的,对云岚这个懂的很多的小姑娘也渐渐欣赏起来,有时还想可惜他的儿子比云岚小了很多,要不然拐来当儿媳妇也不错。

    云岚收到消息说日本那边有些骚动,已经有一部分人出现在东北作乱了,她想这应该是九一八事变,她可不愿意把东北让给小日本统治十几年。遂立刻动身前往东北。

    另一边,东北黑豹子的将军府里面哭声不绝于耳,陆振华从抓到的一个日本兵口中得知日本即将侵入东北,立马收拾东西准备撤离,王雪琴日日陪着他,也知道了点风声,耳边风一吹,陆振华便答应将她的儿女们都带上。府中众人看到只有一辆轿车时,顿时明白他们被抛弃了,陆振华在府中积威已久,也没有人敢站出来和他理论。

    陆依萍拉着傅文佩的衣角,倔强的不让眼泪掉下来,见陆振华真的要走了,再也忍不住大喊了一声“爸爸,你不要我和妈妈了吗?”

    陆振华回头看见她们,突然想起了他最疼爱的女儿心萍,也想起了那个不知道去了哪里的大小姐萍萍,他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心狠之人,傅文佩毕竟为他生下了心萍呢,遂摆摆手让她们二人上了车。

    本来车子后座里坐着王雪琴和她的三个孩子,也就刚刚好。依萍母女一上车顿时挤了起来,王雪琴狠狠的瞪了她们一样,本来老爷只带她和尓豪的,她苦求了半天,老爷才松口带上如萍和梦萍,结果傅文佩母女俩这么容易就上了车,还不是仗着心萍那个小贱人!转而又无所谓的笑了,在东北对付八个女人她都不怕,去了上海只对付傅文佩一个还不是手到擒来?不行就叫魏光雄做了她们!

    马路上云岚的车和陆振华的车擦肩而过,她虽然习惯性用神识观察着周围的情况,也看到了车里的情形,但陆振华和她记忆中十几年前的样子差别很大,她根本没认出来,只以为是一家逃难的人,丝毫不知道剧情人物即将去她的根据地上海蹦跶。

    云岚开着车飞快的赶路,到了夜里,她干脆将车子收入空间,自己运气轻身术急速行进,心里想着再有机会一定要抓紧时间修炼,筑基以后就能御剑飞行了,能省事很多。

    一天一夜后云岚终于赶到了地方,日本人正在开会,她听不懂日语,不过在他们的临时基地转了一圈,能看出来他们是想要先用炮攻击东北,再让军队大举入侵,还有一个屋子里是几个包裹住全身的人在研究病毒!这群天杀的小日本!

    云岚在夜里大部分人都休息之后,将基地的武器收了个七七八八,病毒也小心的隔离好放入了空间。然后拿出符纸画了一个人形的低级幻阵,甩到天上就变成了一个日本天皇的造型,在半空中做出血淋淋切腹而死的样子。接着云岚放出了很多闪雷,还劈断了几颗大树,燃烧了军火库粮草库,想想把那几个研究病毒的专家也给一起烧了,省的他们再祸害人。

    日本人听到动静纷纷跑出来查看,然后就是一片连着一片的尖叫,他们口中念叨着天神降罪、遭了天谴什么的,带头将领发现军火不翼而飞,专家也死于非命,更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当天夜里就狼狈的起程回了日本。

    九一八他们是不要想了,而且以后什么一八他们都不要想!云岚尾随那个将领一起去了日本,找到总部之后,直接趁他们高级官员开会的时候用旋风术将病毒弄了进去,让他们切身体会一下他们自己的秘密武器!转身又找到军火库和兵器厂将有用的东西都放进了空间,还东逛西逛弄了好多金条珠宝古董什么的。在这小岛国行事就没什么顾忌了,引起他们的恐慌更好,就让他们以为他们的侵华行为遭天谴了吧!

    日本经过云岚这一次洗劫,经济和军事力量损失巨大,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信仰被打击的体无完肤,他们一直认为他们是大日本帝国,必将统治全世界,结果还没等对中国开战就出师不利遭了天谴!所有人都有些萎靡,他们实在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既然女主都修仙了,还是干脆点灭吧。

    〃border=〃0〃class=〃imagecontent

    第38章 情深深雨蒙蒙(三)

    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的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着窗外那绵绵密密的细雨。屋檐下垂着的电线上,挂着一串水珠,晶莹而透明,像一条珍珠项炼。在那围墙旁边的芭蕉树上,水滴正从那阔大的叶片上滚下来,一滴又一滴,单调而持续的滚落在泥地上。围墙外面,一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的站着,漠然的放射着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的孤高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本来嘛,世界上的事与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叹了口气,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该去办自己的事了。

    “依萍,你还没有去吗?”

    妈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刚刚洗过碗,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那条蓝色滚白边的围裙也还系在她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无可奈何的说,在屋角里找寻我的雨伞。“到了‘那边’,不要和他们起冲突才好,告诉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们已经欠了两个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把钱要来就是了!”我说,仍然在找寻我的伞。“你的伞在壁橱里。”妈说,从壁橱里拿出了我的伞,交给了我,又望了望天,低声的说:“早一点回来,如果拿到了钱,就坐三轮车回来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着伞,走下榻榻米,坐在玄关的地板上,穿上我那双晴雨两用的皮鞋。事实上,我没有第二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去年我高中毕业时,妈买给我的,到现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了,巷口那个修皮鞋的老头,不知道帮这双鞋打过多少次掌,缝过多少次线,每次我提着它去找那老头时,他总会看了看,然后摇摇头说:“还是这双吗?快没有得修了。”现在,这双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绽开了线,下雨天一走起路来,泥水全跑了进去,每跨一步就“咕叽”一声,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头了。好在“那边”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要脱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顾虑那双泥脚是否能见人了。妈把我送到大门口,扶着门,站在雨地里,看着我走远。我走了几步,妈在后面叫:

    “依萍!”我回过头去,妈低低的说:

    “不要和他们发脾气哦!”

    我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去,妈还站在那儿,瘦瘦小小的身子显得那么怯弱和孤独,街灯把她那苍白的脸染成了淡黄丨色。我对她挥了挥手,她转过身子,隐进门里去了。我看着大门关好,才重新转过头,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在冷风中微微瑟缩了一下,握紧伞柄,向前面走去。

    从家里到“那边”,路并不远,但也不太近,走起来差不多要半小时,因为这段路没有公共汽车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个月都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天气很冷,风吹到脸上都和刀子一样锋利,这条和平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有多远,泥水就都钻进了鞋里,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传到心脏,彷佛整个的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一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大坑,溅起了许多的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条特意换上的,我最好的那条绿裙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头发,雨下大了,伞上有一个小洞,无论我怎样转动伞柄,雨水不是从洞中漏进我的脖子里,就是滴在我的面颊上。风卷起了我的裙角,雨水逐渐浸湿了它,于是,它开始安静的贴在我的腿上,沿着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该问那个被我称作“父亲”的人索取钱的数目——八百块钱生活费,一千块钱房租,一共一千八百,干脆再问他多要几百,作为我们母女冬衣的费用,看样子,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

    转了一个弯,沿着新生南路走到信义路口,再转一个弯,我停在那两扇红漆大门前面了。那门是新近油漆的,还带着一股油漆味道,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小灯,使门上挂着的“陆寓”的金色牌子更加醒目。我伸手揿了揿电铃,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的看了一眼,陆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外的人呢?门开了,开门的是下女阿兰,有两个露在嘴唇外面的金门牙,和一对凸出的金鱼眼睛。她撑着把花阳伞,缩着头,显然对我这雨夜的“访客”不太欢迎,望了望我打湿的衣服,她一面关门,一面没话找话的说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没坐车来?”

    废话!哪一次我是坐车来的呢?我皱皱眉问:

    “老爷在不在家?”“在!”阿兰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

    我沿着院子中间的水泥路走,这院子相当大,水泥路的两边都种着花,有茶花和台湾特产的扶桑花,现在正是茶花盛开的时候,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清晰。一缕淡淡的花香传了过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桂花!台湾桂花开的季节特别长,妈就最喜欢桂花,但,在我们家里却只有几棵美人蕉。走到玻璃门外面,我在鞋垫上擦了擦鞋子,收了雨伞,把伞放在玻璃门外的屋檐下,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气使我全身酥松,客厅中正燃着一盆可爱的火,整个房里温暖如春。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播送着美国热门音乐,那粗犷的乐声里带着几分狂野的热情,在那儿喧嚣着,呼叫着。梦萍——我那异母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女儿——正斜靠在收音机旁的沙发里,她穿着件大红色的套头毛衣,一条紧而瘦的牛仔裤,使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随随便便的披在她的肩膀上,满头乱七八糟的短发,蓬松的覆在耳际额前。一副标准的太妹装束,但是很美,她像她的母亲,也和她母亲一样的充满了诱惑。那对大眼睛和长睫毛全是雪姨的再版,但那挺直的鼻子却像透了爸。她正舒适的靠在沙发中,两只脚也曲起来放在沙发上,却用脚趾在打着拍子,两只红缎子的绣花拖鞋,一只在沙发的扶手上,另一只却在收音机上面。她嘴里嚼着口香糖,膝上放着本美国的电影杂志,摇头晃脑的听着音乐。看到了我,她不经心的对我点了个头,一面扬着声音对里面喊:

    “妈,依萍来了!”我在一只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小心的把我湿了的裙子拉开,让它不至于弄湿了椅垫,一面把我**的脚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后去。一种微妙的虚荣心理和自尊心,使我不愿让梦萍她们看出我那种狼狈的情形。但她似乎并不关心我,只专心的倾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发现我那仅有十岁的小弟弟尔杰正像个幽灵般呆在墙角里,倚着一辆崭新的兰陵牌脚踏车,一只脚踩在脚踏上,一只手扶着车把,冷冷的望着我。他那对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的看了一遍,我那双凄惨的脚当然也不会逃过他的视线。然后,他抬起眼睛,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我的脸上有什么让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并没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儿子,爸五十八岁那年才生了他,所以,他和梦萍间足足相差了七岁。也由于他是爸爸老年时得的儿子,因此特别的得宠。但,他却实在不是惹人喜爱的孩子,我记得爸曾经夸过口:“我陆振华的孩子一定个个漂亮!”

    这句话倒是真的,我记忆中的兄弟姐妹,不论哪一个“母亲”生的,倒都真的个个漂亮。拿妈来说吧。她只生过两个孩子,我和我的姐姐心萍。心萍生来就出奇的美,十五、六岁就风靡了整个南京城。小时她很得爸爸的宠爱,爸经常称她作“我的小美人儿”,带她出席大宴会,带她骑马。每次,爸的马车里,她戴着大草帽,爸拿着马鞭,从南京的大马路上呼叱而过,总引得路人全体驻足注视。可是,她却并不长寿,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病。死后听说还有个青年军官,每天到她坟上去献一束花,直到我们离开南京,那军官还没有停止献花。这是一个很罗曼蒂克的故事,我记得我小时很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一直幻想我死的时候,也有这么个青年军官来为我献花。心萍死的那一年,我才只有十岁。

    作者有话要说:

    八点钟。突然发现王雪琴脑子算最正常的了,只可惜养了个小白脸却是个白眼狼^_^

    奖励创新奖:./sp/encourage/#m2帮我投一票吧,点进去后选正在投票→同人历史剧→发扬光大和推陈出新都有提名哦~_(:3∠)_要不要开个新文去参加新的一轮正在提名呢?

    晋^江独家发表!请勿转载或改编!---作者:兰桂

    第39章 情深深雨蒙蒙(四)

    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的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着窗外那绵绵密密的细雨。屋檐下垂着的电线上,挂着一串水珠,晶莹而透明,像一条珍珠项炼。在那围墙旁边的芭蕉树上,水滴正从那阔大的叶片上滚下来,一滴又一滴,单调而持续的滚落在泥地上。围墙外面,一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的站着,漠然的放射着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的孤高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本来嘛,世界上的事与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叹了口气,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该去办自己的事了。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的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着窗外那绵绵密密的细雨。屋檐下垂着的电线上,挂着一串的歌声的个的

    “依萍,你还没有去吗?”

    妈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刚刚洗过碗,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那条蓝色滚白边的围裙也还系在她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无可奈何的说,在屋角里找寻我的雨伞。“到了‘那边’,不要和他们起冲突才好,告诉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们已经欠了两个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把钱要来就是了!”我说,仍然在找寻我的伞。“你的伞在壁橱里。”妈说,从壁橱里拿出了我的伞,交给了我,又望了望天,低声的说:“早一点回来,如果拿到了钱,就坐三轮车回来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着伞,走下榻榻米,坐在玄关的地板上,穿上我那双晴雨两用的皮鞋。事实上,我没有第二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去年我高中毕业时,妈买给我的,到现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了,巷口那个修皮鞋的老头,不知道帮这双鞋打过多少次掌,缝过多少次线,每次我提着它去找那老头时,他总会看了看,然后摇摇头说:“还是这双吗?快没有得修了。”现在,这双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绽开了线,下雨天一走起路来,泥水全跑了进去,每跨一步就“咕叽”一声,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头了。好在“那边”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要脱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顾虑那双泥脚是否能见人了。妈把我送到大门口,扶着门,站在雨地里,看着我走远。我走了几步,妈在后面叫:

    “依萍!”我回过头去,妈低低的说:

    “不要和他们发脾气哦!”

    我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去,妈还站在那儿,瘦瘦小小的身子显得那么怯弱和孤独,街灯把她那苍白的脸染成了淡黄丨色。我对她挥了挥手,她转过身子,隐进门里去了。我看着大门关好,才重新转过头,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在冷风中微微瑟缩了一下,握紧伞柄,向前面走去。

    从家里到“那边”,路并不远,但也不太近,走起来差不多要半小时,因为这段路没有公共汽车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个月都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天气很冷,风吹到脸上都和刀子一样锋利,这条和平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有多远,泥水就都钻进了鞋里,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传到心脏,彷佛整个的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一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大坑,溅起了许多的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条特意换上的,我最好的那条绿裙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头发,雨下大了,伞上有一个小洞,无论我怎样转动伞柄,雨水不是从洞中漏进我的脖子里,就是滴在我的面颊上。风卷起了我的裙角,雨水逐渐浸湿了它,于是,它开始安静的贴在我的腿上,沿着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该问那个被我称作“父亲”的人索取钱的数目——八百块钱生活费,一千块钱房租,一共一千八百,干脆再问他多要几百,作为我们母女冬衣的费用,看样子,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

    转了一个弯,沿着新生南路走到信义路口,再转一个弯,我停在那两扇红漆大门前面了。那门是新近油漆的,还带着一股油漆味道,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小灯,使门上挂着的“陆寓”的金色牌子更加醒目。我伸手揿了揿电铃,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的看了一眼,陆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外的人呢?门开了,开门的是下女阿兰,有两个露在嘴唇外面的金门牙,和一对凸出的金鱼眼睛。她撑着把花阳伞,缩着头,显然对我这雨夜的“访客”不太欢迎,望了望我打湿的衣服,她一面关门,一面没话找话的说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没坐车来?”

    废话!哪一次我是坐车来的呢?我皱皱眉问:

    “老爷在不在家?”“在!”阿兰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

    我沿着院子中间的水泥路走,这院子相当大,水泥路的两边都种着花,有茶花和台湾特产的扶桑花,现在正是茶花盛开的时候,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清晰。一缕淡淡的花香传了过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桂花!台湾桂花开的季节特别长,妈就最喜欢桂花,但,在我们家里却只有几棵美人蕉。走到玻璃门外面,我在鞋垫上擦了擦鞋子,收了雨伞,把伞放在玻璃门外的屋檐下,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气使我全身酥松,客厅中正燃着一盆可爱的火,整个房里温暖如春。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播送着美国热门音乐,那粗犷的乐声里带着几分狂野的热情,在那儿喧嚣着,呼叫着。梦萍——我那异母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女儿——正斜靠在收音机旁的沙发里,她穿着件大红色的套头毛衣,一条紧而瘦的牛仔裤,使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随随便便的披在她的肩膀上,满头乱七八糟的短发,蓬松的覆在耳际额前。一副标准的太妹装束,但是很美,她像她的母亲,也和她母亲一样的充满了诱惑。那对大眼睛和长睫毛全是雪姨的再版,但那挺直的鼻子却像透了爸。她正舒适的靠在沙发中,两只脚也曲起来放在沙发上,却用脚趾在打着拍子,两只红缎子的绣花拖鞋,一只在沙发的扶手上,另一只却在收音机上面。她嘴里嚼着口香糖,膝上放着本美国的电影杂志,摇头晃脑的听着音乐。看到了我,她不经心的对我点了个头,一面扬着声音对里面喊:

    “妈,依萍来了!”我在一只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小心的把我湿了的裙子拉开,让它不至于弄湿了椅垫,一面把我**的脚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后去。一种微妙的虚荣心理和自尊心,使我不愿让梦萍她们看出我那种狼狈的情形。但她似乎并不关心我,只专心的倾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发现我那仅有十岁的小弟弟尔杰正像个幽灵般呆在墙角里,倚着一辆崭新的兰陵牌脚踏车,一只脚踩在脚踏上,一只手扶着车把,冷冷的望着我。他那对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的看了一遍,我那双凄惨的脚当然也不会逃过他的视线。然后,他抬起眼睛,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我的脸上有什么让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并没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儿子,爸五十八岁那年才生了他,所以,他和梦萍间足足相差了七岁。也由于他是爸爸老年时得的儿子,因此特别的得宠。但,他却实在不是惹人喜爱的孩子,我记得爸曾经夸过口:“我陆振华的孩子一定个个漂亮!”

    这句话倒是真的,我记忆中的兄弟姐妹,不论哪一个“母亲”生的,倒都真的个个漂亮。拿妈来说吧。她只生过两个孩子,我和我的姐姐心萍。心萍生来就出奇的美,十五、六岁就风靡了整个南京城。小时她很得爸爸的宠爱,爸经常称她作“我的小美人儿”,带她出席大宴会,带她骑马。每次,爸的马车里,她戴着大草帽,爸拿着马鞭,从南京的大马路上呼叱而过,总引得路人全体驻足注视。可是,她却并不长寿,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病。死后听说还有个青年军官,每天到她坟上去献一束花,直到我们离开南京,那军官还没有停止献花。这是一个很罗曼蒂克的故事,我记得我小时很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一直幻想我死的时候,也有这么个青年军官来为我献花。心萍死的那一年,我才只有十岁。

    作者有话要说:

    让陆家加速灭亡吧!下一个故事大家想看什么呢?(古代的)^_^

    奖励创新奖:./sp/encourage/#m2帮我投一票吧,点进去后选正在投票→同人历史剧→发扬光大和推陈出新都有提名哦~_(:3∠)_要不要开个新文去参加新的一轮正在提名呢?

    晋^江独家发表!请勿转载或改编!---作者:兰桂

    第40章 情深深雨蒙蒙(五)

    “这就是人生,不是吗,妈妈,有聚有散,有合有分,有开始就有结束,一切都是合理的。(百度搜索更新更快..)妈妈,别再问了。”“你们这两个孩子都有点神经病,叫人操透了心,好好的,又闹别扭了,是不是,”我笑了笑,把头更深的倚在妈妈的衣服里,泪水慢慢的滑下了我的面庞。窗外一声霹雳,暴风雨终于来临了。我眼泪模糊的望着窗外的风雨,脑中恍恍惚惚的想着书桓、如萍、梦萍、尔豪、尔杰、雪姨、爸爸、妈妈……像五彩的万花筒,变幻莫定,最后却成为一片混沌。

    在风雨中昏睡半日一夜,当黎明在我窗前炫耀时,我真想就这样长睡不醒。但是,太多的事需要处理,我勉强的爬起身来,换掉睡衣。机械化的梳洗和吃早饭,蓓蓓在我脚下绕着,我拍拍它,要妈妈好好喂它。这只失去主人的小狗,在无人照料之下,我只得收养了。回想半年前,我还曾渴望有这样一只小狗,而现在,它真的成为了我的,而是以这种方式成为了我的,望着它那掩映在长毛之下的黑眼珠,我叹息了。出了家门,太阳很好,湿漉漉的地面迎着阳光闪烁,隔夜的风雨已没有一点痕迹了。我到了“那边”,阿兰开了门就唠叨:“小姐,我不做了哇!我不会喂老爷吃饭,老爷一直发脾气,好怕人啊!我要回家去了哇!”

    “好,别吵,晚上我就给你算工钱!”我不耐的说。

    到了爸爸房里,爸爸正躺在床上,睁着一对虎视眈眈的眼睛瞪着门口,一看到我,就咆哮的大叫了起来:

    “好呀!依萍!你想谋杀我吗?”

    “怎么了?爸爸?”我问,走过去摸摸他枯干的手。“我不要那个臭丫头服侍,她笨手笨脚什么都弄不好!”爸爸叫着,挥舞着他的双手。

    “好的,爸爸,我马上叫她走!”我说,把手按在爸爸的腿上说:“爸爸,你的腿能动吗?”

    “昨天还可以,今天就不行了!”爸爸说,瞪着我的脸:“依萍,我是什么病?”“我也弄不清楚。”我不敢说出半身不遂的话。“爸爸,今天我送你到医院!”“我不去医院!”爸爸大叫:“我陆振华从来没有住过医院,我决不去!”“爸爸,”我忍耐的说:“如果不住院,你可能要在床上躺一辈子,医院里随时可以打针吃药,而且你行动不方便,在家里连大小便都成问题!你又不要阿兰服侍,我两边跑要跑得累死!”“为什么不住进来?连你妈一起?”

    我眯着眼睛看着爸爸,抬抬眉毛说:

    “当你有人服侍的时候,当你面前围满了人的时候,你把我们母女赶出去!现在,你需要我们了,我们就该搬进来了吗?”爸爸气得直瞪眼睛,眉毛凶恶的缠在一起。但是,他终于克制了自己,放开眉头说:

    “好吧!依萍,算你强!”

    “我去打电话给医院,让他们开车来接你!”我说。

    到巷口连打了好几个电话,所有公立医院都有人满之患,这年头,好像连生病都是热门,一连几个“没病床!”使我泄气到极点。最后还是一家教会医院说可以派车来接。回到“那边”,我叫来阿兰,帮爸爸整理出一个小包袱来,因为我对爸爸的东西根本不熟悉。

    车子来了,他们抬来担架,把爸爸用担架抬到车子上,我提着小包袱,跟在后面。当担架从客厅中抬出去,我忽然一愣,脑中浮起那天如萍被抬出去的情形,一阵不祥的预感使我浑身抽搐了一下。爸爸上了车,我吩咐阿兰好好看着屋子,就跟着车子到了医院。在医院里,医生诊断了之后,我付了住院费,爸爸被送进三等病房。我身上的钱还是何书桓前几天留下的,只付得起三等病房的费用。我招呼爸爸躺好,爸爸对于和那么多人共一个房间十分不惯,又咆哮着说他睡不来弹簧床,要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