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第10部分阅读
,一眼便瞥见了杨曼所开的那间茶楼。
再见甘大
已是下午,正是货船卸货将近结束的时候,那些客商们、脚夫们忙累了大半天,最是口渴体乏的关头,因而茶楼的生意分外好,吴宏进去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座位,亏得伙计认得他是吴家公子,连忙硬是在二楼的露台边给他插了个位子。
这个位子极好,虽说以他的身份坐在这里不太雅观,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不过以吴宏的性子,自是不在意这些,这个位子视野极阔,头上无顶,只有茶楼的布幌子晃来晃去,二月的阳光斜斜的照射过来,已有了一些不同于冬日的暖意。前面是河,河岸边,枯草之下,几缕嫩绿东一抹西一点的冒了头,只看得人心头一爽。
不远处的码头上突然有些喧闹,吴宏打眼看去,却只见一个矫健的人影,在泊着的货船上东一跳西一跳,转眼就上了岸,当真是身轻如燕,矫若游龙,有幸目睹的船夫们、脚夫们还有路过的客商,纷纷发出赞赏的呼声。
那人便哈哈大笑起来,东一拱手,西一抱拳,不知说了些什么,惹得众人哄然叫好,他却径自撇下众人,独自往茶楼的方向走来。近了,却正看到趴在露台栏杆边上的吴宏。
两人一对目,吴宏便淡淡一笑,举起手中的茶碗,道:“上来,我请你喝茶。”
那人却摇头大笑,朗声道:“喝茶有什么意思,你下来,我请你喝酒。”
吴宏偏着头想了想,道:“也好,昨日跟克己兄没有喝够,你等我一会儿。”
说着,他放下茶碗,自去走楼梯,缓步而下。
那人却有些不耐烦,道:“装什么书生模样,直接跳下来岂不干脆。”
吴宏听得分明,走出茶楼后微微一笑,道:“我本就是读书人,不敢和你甘大比身手。”
原来,那人竟然就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的游侠儿甘大。说起来,这甘大平时也不做什么事情,便是在这运河边出没,保这些货船和客商的一方平安,平日里,这些受惠的船老板和客商,也少不得要孝敬一二,闲时又纠集了一帮子破落户等狐朋狗友吃肉喝酒,日子过得倒比他那个当绿林大盗的假老子要逍遥不少。
那甘大听了吴宏的话,冷笑一声,开口便骂道:“什么混帐读书人,这话你拼命三郎也敢说得出口,倒不知当年是谁把一干混混打得头破血流,那手段,连我甘大也要甘拜下风。”
这话便要牵扯到吴宏和甘大的结识过程了。
说起来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吴宏也是从杭州回无锡来探望杨曼,坐着船刚到码头下岸,便碰上了一群混混堵在码头上敲诈勒索,有些客商胆小怕事,求和不求财,也就忍气吞声给了。可是吴宏却是个硬脾气,这一点从他小时候被金胜带着人打得出血也不吭一声就可以看得出。
于是,一场单挑不可避免,当时的情形就是吴宏单挑一群混混。当初,吴宏曾经到通州三叔那里住了两年,他三叔吴显之是个好武的,因而吴宏便跟着学了两年拳脚,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手,但打起来也似模似样。
关键是,吴宏打架的时候,是不要命的。
这一场架打下来,吴宏固然是遍体鳞伤,那群混混也没得半点好处,在他手下没一个是完好无损的。只可恨那时码头上有那么多人围观,竟无一个出面相帮的。
毕竟人单势孤,眼看吴宏被打得几乎就要失去神智了,在一边旁观已久的甘大终于出手。那时候,甘大也是刚刚到无锡,还没有成为运河边上的游侠儿,只是看吴宏这么血性,这汉子被感动了,出手救下了吴宏。
不过好笑的是,吴宏当时已经快失去神智了,糊涂间也不知道甘大是出来帮忙的,就在甘大打发那群混混的时候,吴宏晃着身体,眯着眼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给了身前的“混混”一记板砖。
于是,甘大就这么受伤了。好在他武功挺高,脑壳也蛮硬,伤是伤了,人却没晕,还能继续收拾那一群混混。吴宏清醒后,甘大已经走了,但是从旁人的口中知道了当时发生的事,吴宏心中有愧,于是找到甘大,请他喝了一顿酒,算是陪罪。
甘大当然是消气了。只是事后每每回想起来,还是有些不服气,认定吴宏是背后下手,否则他肯定不会被那一记板砖敲破脑袋,不过对于吴宏那副拼命三郎的架势,他还是心服口服的,觉得吴宏身上没有一般书生的那股酸腐气,也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傲慢气,是条真汉子,值得结交,于是就这么认下了吴宏这个不打不成交的朋友。
后来每次吴宏回到无锡,都要找甘大喝酒,当然,甘大和铁十八之间的乌龙笑话,他也是知道的,只是吴宏为人厚道,不拿这事取笑于他,不像甘大那样每次都拿他打架拼命的事情挤兑他。
两个人在一间小酒馆里坐定,要了一坛子花雕,正要启封,便见一人踏进门来,大喝一声:“山雕!”真是声如洪钟,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又是这个铁疙瘩……”甘大一拍额头,“你先喝着,我活动活动筋骨再来。”
说着,他就迅速窜了出去,经过铁十八身边的时候,还笑咪咪的说了一句:“哟,怎么提前走完镖了?啊,不是被抢了吧,啧啧,我早说了,你这铁疙瘩脑袋不是干这行的料……”
对一个镖师、而且还是打算把镖师这一行发扬光大的敬业镖师说这种话,这不是找打嘛,于是铁十八大吼一声愤怒的追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转眼就没了踪影,让酒馆里不少等着看热闹的酒客大失所望,有几个好事的,甚至提着壶酒便追了出去,一副不看白不看、追着要也看热闹的架势。
吴宏摇了摇头,对甘大和铁十八这两个人,他只有四个字的评价:欢喜冤家。也不知道甘大为什么这么喜欢逗弄铁十八,老老实实把真实姓名告诉铁十八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嘛。
自顾自的小酌了片刻,甘大还没有回来,他没了继续等下去的心情,便将没有喝完的酒寄在了柜台上,分装成两壶,一壶他自己带着,吩咐伙计,回头甘大来了,直接将另一壶酒给他。
那伙计和甘大也是熟悉的,哟喝一声便应下了,吴宏心情不错,多给了他几文赏钱,然后就拎着酒壶,一边走着一边喝着,回到了槐树下。
归来笑拈梅花嗅
吴克己的宿醉似乎已经好多了,正拿着他那把装饰用的长剑,在槐树下面慢吞吞的舞着,吴克己也是文人,文人舞剑,不求杀敌,只求风雅,吴宏看了一会儿,便没了趣味,径自回房间歇着。
谁知道不一会儿,吴克己舞完了剑,跑到吴宏那里,道:“先前平安去给我抓醒酒药,你知道他在街上看到谁了?”
平安就是吴克己带来的那个小厮。
吴宏慢慢的收起刚刚打开的点心包,放到吴克己拿不到的地方,才不甚在意的道:“看到谁?”
“金胜,这才几年,那小子居然从象山书院回来了。你以后上街要当心,别跟他正面撞上了。”
吴宏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话。
金胜这个人,对吴宏来说,就像是阴沟里飞出的毒蚊子,防不胜防,虽然造不成大的伤害,但是被咬一口,入肉三分,他不怕金胜,只是非常厌恶,觉得哪怕是跟金胜只说了一句话,都会口臭三天。这种厌恶毫无来由,就好像小的时候金胜也是毫无来由的看他不顺眼。
无锡这个地方不能待了,吴宏相信,如果金胜知道他现在就在梅里,肯定要过来找麻烦,吴宏不想再跟金胜发生剧烈冲突,早在当年他行过冠礼之后,他就知道,一旦和金胜再起冲突,自己的父亲是不会站在他这一边的,否则,他当年又何须远避杭州。
吴坦之是个性格宽厚的人,只是他的宽厚,从来没有用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对这个父亲,吴宏早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人活在世上,想要什么,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搏,这是吴宏远避杭州以后,才想明白的道理。父亲,吴家,都是狗屁,永远都不会成为他倚仗。
所以,吴宏连夜就收拾了行囊,其实也就是几件换洗衣裳,请吴克己帮忙雇了一条小船,准备明天就回杭州去。
上船前,他又去了杨曼名下的那家茶楼坐了一会儿,他知道,今天是杨曼固定要来茶楼盘帐的日子,他甚至连杨曼在哪个雅间里盘帐都知道。
但知道归知道,他不能进去。
所以吴宏只在说书人旁边坐了一会儿,要了一碗这个茶楼独有的茉莉花茶,一份点心,坐了大约半个时辰,听了一段昨日刚刚新鲜出炉的甘大和铁十八的最新版恩怨情仇,然后深深的望了一眼位于说书人头顶上方的那个雅间,转身离去。
布帘微微掀开一个不惹人注意的小角,杨曼看着这个男人修长的背影,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哽得慌。她想喊一声,但终究是没有开口。
吴宏来的时候,杨曼第一眼就看到了他,并非刻意,而是吴宏所坐的那个位置,正好是她偷听八卦的时候,唯一能看得到的角落。
如果是没有动过歪心思的时候,杨曼肯定会觉得高兴,还会吩咐伙计给吴宏多送一份茶点,但是现在心里有了顾忌,竟然连送茶点这样的小动作也不敢有了。
脸微微的红了,心跳也渐渐有些不正常,而杨曼自己竟然还没有察觉,只是在盘帐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抬头看吴宏一眼,她知道,从这个角度,她看得到吴宏,吴宏却是看不到她的。
看到吴宏离开了,杨曼惆然若失。她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的心情,可是有些东西,一旦滋生,便像田间的野草,火烧不尽,刀斩不断,拔了又生。
只可笑前生她蹉跎青春,想要守候一份爱情,今生真的有一个男人让她心动了,却偏偏,只能看,不能碰。
吴宏今年应该有二十六岁了吧,在这个时代,一般男人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爹了,可是吴宏却还是单身一人,想必眼界极高,等闲女子他看不上眼,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低头伏首。
想到这里,杨曼心里头便有些发闷,更加不舒服了,再没有心思看帐,草草的算了几笔,大体核对了一下,就合上帐册,交回给茶楼掌柜,径自回吴府去了。
回到吴府里,院子里还是冷清的,离吴顼放学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杨曼独自坐在屋里,打了半个缨络,便觉心烦意乱,往日里最喜爱摆弄的东西此时也变得无趣,于是披了外衣撇开春桃,独自到后花园里闲逛以打发时间。
草地上已经开始冒出绿意,树枝大部分都还是枯的,黄梅花儿已经到凋谢的时候,倒是有几株白梅花儿、红梅花儿,或从假山后面伸出一根斜枝来,或在墙角下闪闪躲躲,冷不丁的冒出几个半开不开的花骨朵儿,有一些还没长成,小小的,花瓣都团在一起,不仔细看,还以为是梅枝上长出的木疙瘩。看这长势,不出十天八天,只怕这园里所有的梅花都要盛开了。
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她伸手点了点花骨朵儿,这就是春在枝头吗?连这些花儿都知道春天快要来了,可是她的春天在哪里呢?
那个悟道的尼姑不知还在否?又或者是还没有出生,否则,杨曼真想跟她探讨一番,人的一生中,到底哪些是她应该去追寻的,哪些是她必须坚守的,哪些又是她一定要放弃的?
穿越十年来,杨曼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选择当一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是否正确。锦衣玉食的生活和执手偕老的男人,从来都是一个女人最艰难的选择,这世上没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过,现在想这些是不是太多余了,杨曼拍拍自己的脸,试图拍去那些胡思乱想。因为,眼前,她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吴宏并没有向她表示过什么,他为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没有超出一个小叔子应有的本分,反而是自己……多想了。
所以,还是当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吧,安全第一,她不能想像有一天自己会被困在猪笼里被扔进水里去,那太可怕了。尤其是大年初一求的那支签,签文的预示比浸猪笼还要可怕十分。
杨曼又想念佛了。
不负春光
好不容易恢复了平静如水的心态,她正准备回文魁院,冷不防见前面小径里转出两个人来,前面一个个子不高,显得小巧玲珑的是她的亲小姑子吴珍宝,后面一个体形纤瘦,身姿飘娜,不是那位才女吴珍容又是谁。
这两个小姑子都没有看到杨曼,也怪杨曼站的地方不对,墙角下面,还有梅树挡着,她的衣服颜色又素,不留神还真难一眼就看到她。
吴珍宝还在大咧咧对吴珍容道:“我就说嘛,你看,园子里的梅花都还没开全呢,黄梅花儿又谢了,这个时候来逛园子,什么都没得看,就这几株松树柏树还有点颜色。”
吴珍容面对她的埋怨,却只是淡淡道:“我只喊你出来随便走走,又不是专为看梅花而来,再者,这松柏虽无殊色,却也一身风骨,只是你不懂得欣赏,那话说出来,松柏虽无心,怕也要不高兴的。”
“难道五姐姐你又要咏诗了吗?”吴珍宝有些不高兴了,直直的问道。
吴珍容不搭理她,只是走到梅树下。
这一走近,杨曼便再也藏不住身形,主动从梅树后面转出来,笑道:“五妹妹,八妹妹,你们也出逛园子啊。”
“大嫂子。”吴珍宝吓了一跳,叫了一声。
吴珍容也是一怔,福了福身,也叫了一声后,却是不再理会她,慢慢走过去,绕过梅树,走到墙边,目光透过墙上的雕花窗格,怔怔出神。
杨曼看了看,墙另一边是个池塘,种了几棵垂杨柳,这会儿才开始冒柳芽儿,柳条上多半还是光秃秃的,垂在池面上,看着有点寒碜,树下还摆着石桌石椅。
这时吴珍宝也注意到那里,便道:“我们去那边坐坐吧,这时候没什么好景致,不如去看看池塘里的锦鲤鱼还有趣些。”
“你们去吧,走了半天也累了,我这便要回去了。”
杨曼连忙婉拒了,开玩笑,跟吴珍容在一起看水看鱼看树,不知道要被她用多少诗词给难住呢,看这姑娘的模样,分明就是陷入诗性词意里去了。
吴珍容痴痴出神,也不知道听到她的话没有,吴珍宝更没有挽留,她和杨曼本来就不亲近,平时是常往吴老太君那里跑的,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吴老太君的影响,自小时候起她就不喜欢杨曼,只维持着表面上的和睦,这时杨曼识趣离开,她还巴不得呢。
因而便道:“大嫂子慢走,五姐,我们过去吧。”
说罢,她便拉着吴珍容的手,绕过墙径自往池塘那边去了。
杨曼轻轻叹了一口气,沿着墙根慢慢走,转过一促山,便踏上了回去的路。离开后花园的时候,她忍不住还是回头望了一眼,透过墙上的花窗正看到吴珍容坐在石椅上轻轻的抚着柳树,柳姿飘柔,人也婀娜,虽然春光尚浅,却也是一副难得的美景。
但愿这个小姑子能嫁个如意郎君。
却不知道是杨曼真的早有预感,还是吴六太爷再也不能忍受家里有一个十八岁还没有订亲的姑娘家,二月一过,便亲自吩咐朝芙娘子和苏氏,说是三个月内,一定要把吴珍容的终身给定下来。
杨曼听说以后,也只能在菩萨面前帮着多烧了几柱香,希望不要挑来挑去挑了个中山狼。这个时代的女子,做不得自身的主,实在是一种悲哀。
却说吴珍容知道以后,也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有那日王秀娘来杨曼的院子里串门子,偶尔叹息了一声,说是那日无意中撞见小姑子一个人躲在花丛里哭。
说的无意,听的却是心里一惊。杨曼后来想来想去,都是百思不得其解,这将来的姑爷是个什么模样什么品性,现在还没个准呢,吴珍容怎么就哭上了?
难道她心里有人了?
越是这么想杨曼就越是难过,只是这没影儿的事她又不能亲口去问,只好闷在心里,努力不去想它。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这都是六房的事,就连她婆婆高氏都未必能插得上嘴,何况她呢。
又过了几日,吴珍容请求去慈禅庵住几日,苏氏同意了,但高氏却有些犹豫,实在是吴珍芍的事情落幕不久,她还有心余悸,不敢随便放这些姑娘们出去。
但随后吴珍宝也提出想去庵里讨几日清静,而且求得了吴老太君的首肯。吴老太君本就是念佛的,见这两个孙女儿这么敬佛礼佛,自然心里头是高兴的,她一发话,高氏也就不敢拦着了,又担心两个未出阁的姑娘在外面出什么事情,便派了德旺养娘跟着,说是打点平日吃穿,其实也有监视的意思在里面。
自她们去了以后,杨曼和王秀娘之间来往得更加密切了,这一日春光正好,王秀娘兴致来临,便邀请杨曼和自家亲嫂嫂陆氏一起出外踏青。
杨曼有些意动,眼下正是三月中旬,二月的时候闹了一场倒春寒,这几日温度升得极快,而且倒春寒过后,柳叶发疯似的抽长,山中居对面的竹林里,笋尖儿一下子抽得老高,原本枯草地里只冒着几点绿意,仿佛就在这一夜间绿色便弥漫开来,春意浓得几乎快要溢出来了。
桃花儿,杏花儿、琼花儿、春杜鹃、蔷薇、丁香、海棠,还有数不清的野花……这些花或已经开了,或即将开了,一团团,一簇簇,迎风摇曳,香漫城春,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不能辜负这大好春色。”
这话不是杨曼说的,反而是出自一向不吭声的陆氏。
那一日,陆氏望着天空,轻声细语道:“若要出去踏青,便在这日内最好,否则天气便不好了,总要阴阴雨雨连续半个月,之后天气再好,这春光却是要错过最好时候了。”
五天后果然开始下起了春天特有的杏花雨,淋漓不尽的,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便是十来天,这个事实让杨曼不得不再次怀疑陆氏是看得懂天象的。
眼下,不管怎么说,她们三个妯娌要出外踏青的要求,高氏还是同意了,对她们没有对那几个姑娘们那么严格,而且这事还是杨曼出面开的口,凭高氏对她的喜欢,总不会驳了她的面子。
因此王秀娘分外开心,便笑道:“日子便定在明日好了,你们两个什么都不用带,只管带着眼睛带着笑容,坐我的车去郊外。”
这时偏偏陆氏又犹豫了,低声道:“我还要请示官人。”
王秀娘看了她一眼,道:“你啊,见谁不是闷葫芦,二伯便是在你面前,怕你也开不了这个口。这样吧,今儿晚上我家官人回来,我让他与二伯说去,他们是亲兄弟,二伯便是不喜欢你出去,这个面子总会卖的。”
话到这份上,陆氏也不好说什么了,虽然低眉垂目,但看神情,却也是有些高兴的。
日出江花红胜火
隔日,杨曼换了一身素裙,脸上自然是精心化妆过,头发随意挽了一下,用一根银簪固定住,什么发饰都没戴,只戴了一顶纱帽,青纱垂下来,挡住了她的面容,不过在去跟王秀娘会合的路上,她还是把青纱撩起来,不然走路都看不清楚。其实这帽纱也只在出门及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才放下,小雁是一定要带在身边的,放下帽纱以后,视线多少被挡了一些,可要靠她扶着走路,否则撞了人或者撞了树,才叫糗大了。
王秀娘嫁过来不到半年,还算是新妇,因此衣着要鲜艳一点,湖青色的衣裳上绣着牡丹花纹,极是艳丽多姿,衬着她那张秀美的面容,很有些雍容端庄的气质。她倒是没有戴纱帽,而是戴了一顶插着孔雀翎的发冠,然后一袭白纱挡住了脸。
至于陆氏,也是一身素装,只是衣襟上比杨曼多了几处紫色花纹,帽子很大,帽纱居然是深灰色的,把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那瑟瑟缩缩的样子,连王秀娘都看不过去,硬是给她换了一顶簪花的纱帽,垂下来的面纱是浅紫色,整个人看上去青春多了。事实上,陆氏虽然比杨曼只大一岁,但从面相上来看,她倒像比杨曼大了十岁似的。
这次出行不似上元节那时,晚上身边只带个使女便够了,连纱帽都不用戴,只因为是在城内,路途又不远,而且独自出门,也没人认得出她们的身份。但是这一次是三个妯娌集结出外踏青,走得远了些,而且一日二日未必能回来,碍于身份,所以她们不单要戴上纱帽,随行的人也安排了一大堆。
杨曼带上了小雁和两个粗使婢女,王秀娘把品香和可儿都带上了,陆氏身边却跟了两个看上去很粗壮的仆妇,不像是来服侍的倒像是来盯稍的,她贴身的使女反而没有带上,还是王秀娘看不上去把品香暂时借给她使唤。
然后高氏又调派了八个护院一路随行保护,加上一个二管事出面料理她们的吃住,这才放三个妯娌走出吴府大门。
等候在门外的,是一辆大车,里面就算坐上十来个人也绰绰有余,但是王秀娘可不能容忍一般下人登上她的车,直接将杨曼带来的两个粗使婢女和陆氏的那两个仆妇给赶到后面跟着的小车上去了,因而大车上只坐了杨曼、王秀娘、陆氏,还有小雁、品香和可儿三个使女,那八个护院其中四个在前面开道,四个在后面护卫,二管事就骑着马跟在大车边上随时听候吩咐。
她们就这样上路了。
马车内部装饰得十分精致,据杨曼所知,这辆大车是王秀娘的陪嫁之一,当初来的时候,嫁妆装了满满一车,这还是那些小件的,大件的家具什么的都还没算进去。
从这辆车便能看出杨曼和王秀娘在性格上的不同,杨曼那辆小车里面,除了铺了一层厚棉垫子用来起减震的作用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图的就是一个方便。而王秀娘这辆大车,不说车壁之上都挂了防尘帘,底下铺了厚毯,车上还安了两个矮脚榻,平时可以用来坐,累了可以躺。右后方上还吊了个竹编的筐子,四个角用绳子紧紧的固定了,分为两层,上层摆着一个茶壶,下层是几付茶盏。底下是个小铁炉,温着火,为防止磕着碰着,那块地方用一个小型的屏风单独隔了起来。
杨曼笑咪咪的拿出自己带来的茶叶,道:“小雁,你去烧点水来。”
小雁应了一声,转入屏风内,用蒲扇对着炉下扇了扇,那炉火很快就旺了起来。
“这时候便见着这种茶叶的好了。”王秀娘眼睛一亮,她终于发现了散茶的优点,那就是泡起来方便,用在路途上解渴再好不过,不像茶饼,光是煮都要等半天。
陆氏隔着一张茶几倚过来看了看,道:“我倒挺喜欢曼娘弄出来的这种茶叶,只是平日极难喝到。”
杨曼一怔,奇道:“每年出新茶的时候,我不是往你那里送了十来斤吗?”
因吴府内还是喝煮茶的多,因此杨曼也只是往各院送十来斤,数量不多,完全是礼数上的,但陆氏好歹也是六房的孙媳妇,若是要喝,倒也不难拿到才是。
陆氏垂下眼帘,有些不安的坐直身体,嘴唇动了几下,却没有说出什么来。
王秀娘看她那模样,便知有些话不便说出来,于是插口笑道:“曼娘的茶叶好喝,轮不上她了,我那里倒还有些,还是曼娘前些日子给送过来的,嫂子喜欢的话,常往我院里走走,我定用曼娘的茶叶来招待。”
陆氏看了看她,感激的一笑。
杨曼见此,心里也略略猜出了些,不外乎是陆氏在六房里并不受重视,只怕想要什么东西,都要看人脸色的,因关系到陆氏的颜面,她也就不再问下去,移到窗边,掀开帘子往外看了看,故意转移话题道:“看,天气好,路上人也多了,看他们手上提着食盒,怕也是要去踏青呢。”
王秀娘凑过来看了看,却不是看人,而是看路边草绿花红,春光明媚,不禁有些羡慕道:“往日在闺中时,读过香山居士的忆江南,里面有一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便不禁神往,总想有朝一日,能亲眼一见江南春光,便不负人生一世。”
香山居士,就是白居易。杨曼不知道谁是香山居士,但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句诗是出自白居易之手,她却是知道的,也算长了一回见识。
因见王秀娘一副神往之色,她便笑道:“其实这诗也是夸张了,我也读过青莲居士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那又是何等的壮观,却不能亲眼一观,又是何等的憾事。比起我来,秀娘你应是多念几声阿弥陀佛,多谢菩萨保佑你嫁入我们吴家来,这才能圆了一桩人生憾事。”
青莲居士是李白,杨曼拿李白的诗对白居易,倒也不是她要卖弄,而是上学的时候,学得最多的就是李白的诗,记得最牢固的也是李白的诗,就连李白的生平,她都了解得比较多一些。说起来,王秀娘出身河北,自然是见过黄河的,嫁到江南,定也是经过长江的,中国两大母亲河,她都有幸看到过,不可不谓之幸运,哪里像杨曼,不管是后世还是现在,都没亲见过黄河,黄河的样子,她也就在电视里看过,跟亲眼看到那感觉就差得远了。
听了她的话,陆氏用帕子捂着唇,低低的笑了起来。
王秀娘脸色微微发红,拿帕子在杨曼身上轻轻打了一下,嗔骂道:“就你多话,我不过是第一次看到江南的春光,随便发几句感慨罢了,倒引得你回了这么多句,你若想去黄河边上走走,改日我回娘家,带上你便是,只是那时你别推拒才好。”
杨曼叹了一口气,道:“不说了,你回娘家,我以什么身份跟你去?难道要扮做你使女不成?”
王秀娘连忙摇手,道:“大嫂子你可折杀我了,让你做使女,我可不敢。”
笑闹了几句,陆氏却突然道:“我小时候随父亲去过黄河边上,那里的景致还有些印象,改日我画出来,给曼娘你送过去,只是不要笑我画技粗陋才好。”
杨曼吃了一惊,没想到陆氏还会画画,不过转念一想,陆氏出身书香世家,其父生前便以画技称著,陆氏跟着学几笔,也不稀奇,因而便笑着应承了。说起来,陆氏在六房不受重视,除了她本身性格的因素之外,与她父亲早亡、又无兄弟,娘家无人给她撑腰也有极大的关系。
这样一想,她倒也觉得陆氏有些可怜了。
这时候小雁也把热水烧好,泡了三杯香喷喷的茉莉花茶送上来,一时间,满车厢里,便都是这种夹杂着花香的茶叶香气。
杨曼亲自取出自己带来的点心,三个妯娌吃吃聊聊,笑笑闹闹,倒也显出一派和乐。
其实这也是三个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杨曼素来不管事,而且早晚是要搬出吴府的,王秀娘和陆氏虽然有厉害关系,但是看陆氏那副小媳妇样儿,便知道她对王秀娘完全起不到威胁作用,王秀娘防她还没有防朝芙夫人和苏氏的多,这才相处得来,否则一个大家族里,哪有这样的和美可言。
马车慢悠悠的往前,目的地很明确,太湖。
落日烟霞灿如金
踏青当然要往太湖去,每到春光明媚时,便是太湖边上最热闹的时节,像集市啊、庙会啊,都热热闹闹三天一开,五天一赶,湖面上画舫成群,小舟无数,从早到晚丝竹不断,歌声不息。当然,更少不了的是文人雅士的盛会,诗会啊、画会啊,一天总要摆上几场,正是才子们大展其才扬其名的好时候,那些佳人们少不得要抛头露面,从中寻找自己的如意郎君。
赶了大半天的路,到达太湖边上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只能先休息一晚上,明天再到外面好好逛逛。住所是现成的,吴家在太湖边上就有一栋专供踏青歇脚的小园子,里面也有十来间屋子,素日里有专人照看。
一早已经有人快马传了消息来,园子里早已打扫了几间上房,熏了香,洒了水,让这三位少夫人住了进去。
一夜无话。次日三个妯娌便约好了,坐画舫游湖去。
杨曼上辈子曾经游过太湖,是一番什么样的光景,也不用她多说,那时的水污染已经到了一个不忍目睹的地步。这时的太湖水,碧青碧青的,湖面上飘浮的不是各种垃圾,而是一些落叶和花瓣,间或还有一些写了字的宣纸,估计是那些才子佳人在以文会友的时候,不慎被风吹入湖中的。
这才是太湖,如果乘坐的不是画舫而是小舟,杨曼都有想把手伸进水里的冲动。她相信,这样的太湖水是香的,有青草落叶的香味,有花朵的香气,还有千古岁月也无法散尽的纸墨之香。
唔……还有茶香,小雁又在后舱里烧水泡茶了。
“有景无曲,总是少了些意趣。”王秀娘站在画舫的甲板上,眼见湖光山色美不胜收,却有些感叹,后悔没从府里带上一两个歌伎。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陆氏在一边幽幽道。
杨曼眨了眨眼睛,她倒是想在甲板高声唱一曲太湖美呢,可惜有心无胆,却见画舫下的水面上突然水花一闪,却是一条大鱼游过,在这里来了个漂亮的甩尾,因而便笑道:“你们听到这水声没有,自然之音,便为天籁,咱们将就着听听便也够了。”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了起来,道:“你倒会打马虎眼。”转而又道,“我未出闺阁时也曾习过两年琴艺,可惜今日未曾带琴出来。”
陆氏犹豫了一下,却没有出声。其实她倒是带着一管竹箫,原是想在僻静处自取其乐的,只是眼前这湖面上船来舟往,游人无数,更有无尽丝竹靡靡之音。她自恃是吴家媳妇,也是知礼懂法的,倒是不肯让自己的箫声与那些乐伎的曲音混在一处,平白没了身份。
反而是杨曼,出了太湖,心旷神怡,又不在吴府之内,没了那么多规矩,甩了甩手中一片绿叶,那是她上画舫前在岸边随手折的一枝花上的,笑道:“曲子什么的,我是不会,天簌什么的,倒是能模仿一下,你们且听着,好也得说好,不好也得说好,不然我可饶不了你们。”
说着,她将叶子凑到唇边,呜呜呜的吹了几下。声音时断时续,也不成曲调,时不时还有点嘶嘶声,像是破纸片被风刮得哗哗作响。
“你、你这也算天簌?”
王秀娘被她逗得直乐,捂着唇偏偏笑得不敢太大声,就连陆氏的眼角边也带了笑。
偏在这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双燕子,似乎被杨曼吹出来的声音给吸引了,居然绕着她飞了两圈,然后才从水面一掠而过,穿入岸边的垂柳中去了。
王秀娘这下子更是忍不住了,笑得哆嗦着身子直打跌,亏得品香眼明手快扶了她一把,这才没一屁股坐到甲板上。
“果、果然是……天、天簌……”她笑抽了气,勉强挤出一句。
这次就连陆氏都点头应和。
杨曼气得直想跺脚,恨不得逮住那两只燕子把毛拔光了才能出了这口气。真是的,她吹得好好的,那两只燕子跑过来捣什么乱呀。
这时王秀娘还意犹未尽,由着品香在她背上拂了几下,喘过几口气,继续笑道:“古有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今有大嫂子一叶引双燕,亦是千古佳话也。?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