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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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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l ali=ri><r><></></r></abl>夜里,林风不知熟练的几多次打开《僵尸先生》影片,有对于剧情他早已熟记于心,可是他就是喜欢这样,或者说他就是喜欢看到英叔不苟言笑、一脸严肃僵硬的脸皮,时不时又有点小心眼的样子。

    尤其是是他和两个徒弟天天嬉笑打闹的日常,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在为他默哀,一世英名,怎么会收下了这两个草包门生。

    夜里,林风随意翻着从网上买来的茅山感应术,好吧,听说能以此踏上修行之旅,林风对此啜之一鼻,都什么年月了,灵力枯竭,各处灰尘杂质,天空满是雾霾,有灵气才有鬼了。

    所以,他对于能够修行这件事,实在也不是很上心,也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拿来练一练,网上查查资料什么的?谁没有一颗我是唯一无二的心呢?

    也许、或许、可能、没准自己就是传说中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呢?

    差池,是万中无一的修道天才。

    “也不知道自己从某宝上买来的道书有没有用啊!或许自己应该到亚马逊去,不是说那里是地球之肺吗?也许尚有残存的灵气,自己万一碰上了呢?”

    林风琢磨着企图的可行性,存款、机票、行李

    不知不觉中,他就合上了眼睛,自己道术还未修炼乐成,终究不能用打坐冥想取代睡眠,这样想着,他摇摇晃晃的进入了meng中。

    在meng里,他身着杏黄袍、左手符咒、右手桃木剑,衣袖里还藏着一柄铜钱剑,可谓是威风凛凛、神气十足。

    “呔!那妖怪往那里走?吃俺老道一剑!”

    咦,似乎有些差池劲?

    林风踏出去的脚步又缩了回来,岂非我在做meng吗?

    他没有发现,这时候,他从某宝上淘来的无名道书发出一阵金黄色的光线,无风自动,磨蹭许久,才懒懒散散的打开了第一页。

    上面赫然即是几个烫金大字——茅山练气术。

    清晨,雄鸡报晓。

    “咯咯呱~!”

    一声雄浑有力的打鸣声把林风惊醒,他眯着眼掀开被子。

    “活该的鸡,待会儿非把你杀了不行,正好用来补一补我修行所需的精气,正所谓炼精化气,没有一副铁打的身体,怎么能感应到空气中稀薄的灵力呢?

    “咦?差池呀!”

    林风眯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了,家中唯一的老母鸡早就被自己昨天杀了,至于公鸡,早就不知拉到个粪坑里去了,家里怎么会有鸡叫呢?

    岂非是邻人家的公鸡,我听错了?

    林风叹了叹气,运动了一下脖子,心里念叨惋惜了,否则又是一顿大餐,就在他摇头晃脑的历程中,他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有点纷歧样了。

    正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声响。

    “叔叔,你起床了吗?早饭已经给你做好了,赶忙出来吃吧!”

    “知道了,阿莲,马上就!”

    林风下意识的回覆,然后便愣住了,嘴角有些抽搐,脸皮有些发抖。

    阿莲、三婆、马午、九菊一派

    我这是投身到了的世界来了吗?

    “轰”的一声巨响,他脑中突然涌出许多影象,犹如倒水一般倾泻而出,导致他有些踉跄,脚步虚浮,好不容易凭着感受扶住桌角才没有倒下。

    即便如此,他也是一头大汗,后背都被襟湿了,面颊泛起大颗大颗黄豆巨细的汗珠。

    好一会儿,他才深深的吸了一口吻,然后走到抽屉里熟练的拿出一面镜子,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可是他照旧忍不住冷吸了一口吻,从牙关里透入进去的那种,不仅寒了牙齿,也凉透来了他的心。

    “这是要闹哪样儿啊?”

    林凤*、林九,这不是九叔的专属称谓吗?

    为什么其他人穿越都是酿成他的门生晚辈,自己却酿成了他,这个世界尚有没有天理啊?

    岂非我这么大的年岁了,还学人家小年轻装逼、打脸、泡妞?

    他可没有忘记,他现在是叔叔,不是僵尸叔叔,而是九叔!

    悄悄的思考了一下,林风终于接受了自己酿成了林风娇的事实,这个名字还真特么的娘气,怙恃也真是神人了,就不怕自己长大了后给他们刨坟吗?

    幸亏周围的人知道他的本名的没几个,基本都是叫自己九叔,这让林风松了一口吻。

    而且,脑海中,自己从某宝上买来的无名道书也发生了什么变化,他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了。

    林风想掀开它,却发现自己基础没有能力,费起劲气也只能打开第一页,他知道,是自己法力不高的缘故,也就是只能看到茅山练气术的内容。

    “叔叔,我还以为你没起来呢?”

    阿莲看到林风出来,刚想拿回去的稀饭也顺势放了下来。

    林风知道,自己在内里纠结的这段时间里,她以为自己又睡了,见不到自己出来,便想把早点拿到厨房里去热一热。

    阿莲是一个朋侪的女儿,因为某些事情怙恃过世后,林凤娇就收留了她,谁人朋侪本就比林风娇大一点,而且很早就生下了阿莲,所以林凤娇实在和阿莲相差不是很大,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他这个身体的年岁也才三十,正是手轻脚健的时候,而阿莲如今已经十七岁了。

    为了更好的照顾阿莲,林凤娇也只好把自己妆扮得成熟一点,髯毛什么的都特意留了起来,再加上他自己的眉宇就很厚重,一副正气严肃的面目,使得其他人纷纷叫自己九叔也不以为有什么希奇。

    “是从三婆那里买来的?”

    “嗯,叔叔不是说过了,三婆年岁大了嘛,有时机就照顾她生意喽!”

    阿莲因为从小被林凤娇养大,虽然是叔叔,可是心田早就把他看做了爸爸,对于林凤娇的话,她一向都不会违背,也很灵巧,纵然有时候不愿意,可是也不想违逆林凤娇的话。

    说起来,林风和林凤娇实在都差不多的性格,为人守旧老旧,有自己的坚持,可是林风究竟是后世来的,自然眼界有高了不少,所以对于一些开明的事情,倒也接受得了,这些年来,阿莲随着自己,实在也蛮辛苦的,家里的闲活基本都是阿莲干的,自己实在也没做几多。

    这样想着,林风心里的愧疚又多了几分,既然允许了别人,要好好照顾阿莲,那就要起劲做好,也许,自己也该动一动了,东平洲这个小地方已经不适合自己呆了。

    吃过早晚,然后穿上警服,开始了日常的事情,东平洲这里只有他一个警员,但仅仅是为此治安的,手枪虽然有一把,可是基本都被锁在了柜子里,轻易不能动用,况且,这里最多也就发生一些争吵、打架,依附自身的本事,轻而易举就可以解决。

    是的,没错,你没有看错。

    林风不仅穿越成了林凤娇,而且多了一个侄女,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没有叫文才和秋生的两个徒弟,自己生活的地方也不是民国,而是在现代,在港都。

    真是天雷滔滔,一片漆黑,雷得是外焦里嫩。

    这世界尚有王法吗?尚有原理可讲吗?